美國控告中國大陸聚酯棉傾銷案初判將延至12月15日
- 美國商務部(DOC)于2006年12月5日公告,控告中國大陸聚酯棉(Polyester Staple Fiber)傾銷案之初判日期由于種種因素,將延至12月15日作出初判。
根據(jù)美國反傾銷法令,DOC必須于展開調(diào)查后140日內(nèi)(即11月30日之前)作出初步判決,惟由于本案案情較為復雜,DOC需要更多時間搜集應訴廠商自市場經(jīng)濟國家取得的原料、關系企業(yè)、確定適當?shù)匿N售日期及生產(chǎn)因素的分配方式等資料,也需要更多時間計算應訴廠商的個別稅率,因此已于11月16日通知本案利害關系人將延遲作出初判
根據(jù)美國反傾銷法令,DOC必須于初判后75日內(nèi)做出終判,預計終判日期為2007年3月初。